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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推进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9部门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闽建管〔2019〕4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省住建厅关于福建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7〕148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莆政办〔2020〕6号)和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厦门现场会等有关精神,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工作目标、分类方法、工作任务、教育引导、保障措施5大部分。主要包括:
(一)目标任务
目标任务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3部分。具体目标要求:
在全县城市建成区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扎实推进全县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
1.2020年底,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达标投放户数占总户数比例达50%以上,鲤城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县城建成区所有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生活垃圾分类基本知识进课堂,各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率达到100%。
2.2021年底,我县城市建成区全面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对于城市建成区范围,经与市城市管理局协调,居住区范围暂定鲤城街道东门、十字、南桥、坝垄、城内、木兰、洪桥、龙泉和鲤南镇玉田、西埔、柳坑、仙安等12个村居;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城市建成区面积按30平方公里计,具体范围:西一环路—云里路—大坂路—温泉路—西三路—西华路—八二五南街道—南二环路—东一环路—温泉路—东三环路—仙港大道涵井互通—纵三线—莆永高速公路旁—紫檀街—龙腾路—艺都路—东二路—北三环路—八二五北街—清源路—西一环路。
(二)分类方法
分类方法包括主体范围、分类类别和分类投放要求3部分内容。全县城市建成区2021年底前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生活垃圾产生者按照《仙游县圾分类操作指南》(附件1)将产生的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4个类别并并分类投放。按照“大分流、小分类”的原则,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类处理与循环利用工作。
对于居民关系最密切的生活垃圾分类定义、分类方法、分类标志、分类处理流程等问题,方案已在《仙游县圾分类操作指南》(附件1)中作出明确说明,便于生活垃圾产生者操作实施。
(三)工作任务
这部分是文件的关键部分,只有理清并明确各个环节的工作任务、责任单位,才能确保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等4个环节制定工作任务,通过加快终端处理设施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分类收运体系、科学构建分类收集体系,健全完善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体系。
(四)教育引导
一是通过强化宣传引导、紧抓全民教育、组织业务培训等方式强化宣传,形成风尚;二是以社区为着力点,公共机构强化示范带头引领;三是根据《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日常管理,强化执法依法查处。
(五)保障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二是严格落实经费管理,为分类工作开展提供资金保障;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实施方案》的出台,将有助于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发挥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的作用,从而减少垃圾处理量和处理设备,降低处理成本,减少土地资源的消耗,具有社会、经济、生态三方面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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